唐朝赏赐食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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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赏赐食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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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什么是食邑500户
  2. 西汉时候的食邑
  3. 食邑万户和食封700户的区别

[One]、什么是食邑500户

1.食邑又称采邑、采地、封地。指古代国君封赐给卿大夫作为世禄的田邑,包括土地上的农民,称为采邑。因古代中国之卿、大夫世代以采邑为食禄,故称为食邑。受此赏赐的卿、大夫在食邑内享有统治权利,并课征租税。在秦汉以前,食邑500户即享有500户人家的管辖权和征税权。秦汉以后,便只享有500户人家的征税权。

2.食邑制盛行于周代,卿大夫在采邑内有统治权并对国君承担义务。采邑为世袭,由嫡长子继承,大小按爵位的等级而定。秦汉推行郡县制,承受封爵者,虽仍有封邑,但在封邑内没有统治权,以所征的赋税作为俸禄。封邑大小按户数计算,食邑随爵位黜升而损益,亦得世袭。

[Two]、西汉时候的食邑

〖One〗、西汉初年采用郡国并行制,就是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实行封国制。在楚汉相争期间,刘邦曾封韩信、英布等为"异姓王"。建汉后,刘邦又大杀同姓王,转而封自己的子弟为王,称为"同姓王"。刘邦时期"同姓王"共有9位,他们在封国内是国君,权力很大,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级官吏,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诸侯王还有一定的军权、财权等。

〖Two〗、观看汉初形势图,不难发现,整个国家,西部以郡县为主,东部以封国为主。刘邦与项羽相持,是以巴蜀和三秦之地为基础,一路向东进军,最终打败项羽。所以西部地区称得上是刘邦的“老巢”,这就势必导致建汉后,国家对西部地区控制力强,而对刚刚收复的东部地区控制力不足,这一情况在短时间内又很难改变。所以刘邦只好采取郡国并行之制,先将西部地区牢牢抓住,而给东部地区高度的自治权,避免“一刀切”下去,造成东部地区的继续反叛。由此说来,这也是无奈之举。

〖Three〗、文帝、景帝时,为消除地方势力对中央的威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采纳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把齐国,淮南国分小,以削弱其力量;景帝采纳晁错“削藩”的建议,导致了“七国之乱”。“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下令取消了诸侯王的治民权,又减缩诸侯王的统治机构,降低王国官职的等级,使之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基本上解决了刘邦时代的弊病,加强了中央集权。

〖Four〗、总而言之,食邑制和封君制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形成并发展于春秋战国时代。它们以军功而不是血缘为赏赐标准,促进了社会流动,满足了地主阶级的需求。但即使同时食邑,封君,其权力也是有限、可控的。汉初,爵位,土地和百姓,实现了三位一体,当时的诸侯王、列侯待遇高,权力大。“郡国并行制”也使诸侯王逐渐坐大。后经几代皇帝的共同努力,才逐渐解决这一问题,加强了中央集权。

[Three]、食邑万户和食封700户的区别

"食邑万户"是指封赏的规模较大,拥有一万户家庭的封地。在封建社会中,皇帝或封建王侯可以封赏功臣或贵族食邑,作为对其功绩和忠诚的奖励。

"食封700户"是指封赏的规模较小,拥有七百户家庭的封地。与"食邑万户"相比,食封规模较小,封赏者所获得的收入和权益也相对较少。

食邑通常包括土地、人口和相关权益,封赏者可以从这片食邑中获取收入和财富,以维持其地位和地位。

封赏700户的人在封建体系中的地位和权力可能相对较低,但仍然是一种重要的荣誉和奖励。

需要指出的是,封赏的规模和等级在封建社会中可能因不同朝代和地区而有所不同,有时也会因封赏对象的功绩和地位而有所变化。这些封赏制度是封建社会中重要的政治手段,用于巩固统治和奖励忠诚,对于封建制度的稳定和延续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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