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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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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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张居正三条鞭法
  2. 明朝十条鞭法
  3. 推行一条鞭法的是谁

[One]、张居正三条鞭法

1一条鞭法是明代中叶后赋役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主要是总括一县之赋役,悉并为一条。即先将赋和役分别合并,再通将一省丁银均一省徭役,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最后将役银与赋银合并征收。

3〖One〗、清丈土地,扩大征收面,使税负相对均平。针对当时存在的占地多者田增而税减的情况,只有从清丈土地入手,才能做到赋役均平。仅据部分清丈的结果,就增加了土地〖Two〗、8亿亩,使不少地主隐瞒的土地缴了税。

4〖Two〗、统一赋役,限制苛扰,使税赋趋于稳定。实行一条鞭法以前是赋役分开。赋以田亩纳课,役以户丁征集,赋役之外还有名目繁多的方物、土贡之类的额外加派。实行一条鞭法以后,全部简并为一体。将役归于地,计亩征收;把力役改为雇役,由政府雇人代役。由于赋役统一,各级官吏难以巧以名目。因此,丛弊为之一清,使税赋趋向稳定,农民得以稍安。

5〖Three〗、计亩征银,官收官解,使征收办法更加完备。我国封建田赋,唐以前基本上都是征实。唐代两税法虽以货币计算,但缴纳仍折实物。宋代征税,只是偶有折银。元代科差虽行色银,但积粮仍为谷粟实物。唯自明代一条鞭法实行以后,不仅差役全部改为银差,而且田赋除苏杭等少数地区仍征实物以供皇室食用之外,其余也均已一律改征折色,即折为色银。与此同时,赋役征课也不再由里长,粮长办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解缴入库。从此,不按实物征课,省却了输送储存之费,不由保甲人员代办征解,免除了侵蚀分款之弊,使征收方法更完善。

7〖One〗、简化了赋税征收手续,客观上起到了均平赋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作用。它不但限制官吏巧立名目,加征赋役,而且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其生产积极性。

8〖Two〗、它实行赋役折银征收的办法,适应和促进了明朝中期后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交纳银两,农民,手工业者必然把大量产品投入市场,促进商业繁荣。徭役折银,农民可自由离开土地成为自由劳动力,为资本主义的萌芽和发展创造条件。

9〖Three〗、它推动了中国封建赋役制度的进步,使两税法以来由人头税向土地税转化进程前进了一大步,为清初“摊丁入亩”的变革奠定了基础。

[Two]、明朝十条鞭法

〖One〗、“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桂萼在嘉靖十年(1530)提出,之后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推广到全国。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这样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财政收入。

〖Two〗、“一条鞭法”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是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一次社会变革。既是明代社会矛盾激化的被动之举,也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主动选取。

[Three]、推行一条鞭法的是谁

明代的刘敏起义虽然被镇压,但是社会矛盾与危机并没有解决,为了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当权派中有一些人提出要进行改革,在明朝的万历初年,张居正开始进行了改革,在经济方面,主要是推行了一条鞭法,使明朝的财政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和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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