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三省的作用和地位

作者:侠名 -
唐朝三省的作用和地位

很多朋友对于唐朝三省的作用和地位和唐朝三省中哪个最有实权,也就是哪个权利大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唐朝三省的分工以及三者关系
  2. 唐朝三省六部制中三省的职责分别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3. 唐朝三省中哪个最有实权,也就是哪个权利大

[One]、唐朝三省的分工以及三者关系

〖One〗、唐朝三省的分工是: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其长官为中书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驳正违失,其长官为侍中。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贯彻执行重要政令,其长官为尚书令,副长官为左右仆射。

〖Two〗、唐朝三省的三者关系是: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则,从而彼此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

[Two]、唐朝三省六部制中三省的职责分别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主要负责起草以皇帝名义发布的制敕。制敕作为一类特别的行政、政令文书,体现了皇帝在国家政务处理中作为最终决策人的权威地位,而制敕以皇帝的名义发布,可以作为对通行法令的一种补充或修正。

主要负责两方面的事务:一是对上行行政文书的审核;二是对下行政令的审定与签署。门下省的审核工作,集中在对文书与政令内容的审查上。

通过考察其是否符合法令规定,是否有违情理,来判定这些文书与政令是否可以通过。如获通过,将成为即将执行的具体政策与处理决议,进入到具体的行政环节中,如未通过,则无法执行。

负责行政信息汇总与监督的机构,它统摄六部二〖Fourteen〗、司,对各司的郎中、员外郎进行管理,并对各司的工作进行监督,这种审核工作,称为“勾检”。

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把相权“一分为三”,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牵制和监督,提高决策正确性和行政效率。

同时,又将尚书省权分六部,即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推动部门牵制与机构运转,加强了皇权与中央集权、削弱了相权;中国官职的重大改革,历代基本沿袭。

三省六部制从隋代至唐初建立起来的中枢体制,继秦汉三公九卿制之后又一套行之有效、影响深远的政治制度。以六部为主体的行政文书制定与处理机构,包括尚书都省的六部二〖Fourteen〗、司。它们主要以国家法令为依据,制定并处理自己所负责的行政文书。六部的职责分别是:

〖One〗、吏部,负责全国官吏的任免,考核,调动,升降。有四司,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考功司。

〖Two〗、户部,负责国家的户籍,田地,赋税,俸饷等财政事务。

〖Three〗、礼部,负责科举考试,藩属和外邦来往的事情。有四司,仪制清史司,祭祀清吏司,主客清吏司,精膳清吏司。

〖Four〗、兵部,负责武将,军令,军械,兵书,战争军事事务。

〖Five〗、刑部,负责审定法律,复核各地送上来的各种案件。三司会审,除了刑部,还有大理寺,都察院,负责共同处理重大案件。

〖Six〗、工部,负责营造工程,屯田,水利,工匠等事务。

[Three]、唐朝三省中哪个最有实权,也就是哪个权利大

〖One〗、唐朝三省中,尚书省权力最大。三省六部制,是西汉发起,到唐朝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三省是唐朝的中央比较高政府机构。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则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Fourteen〗、司。在唐朝,三省的具体权限为“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是三省的职责分工。

〖Two〗、“中书取旨”,意即中书省负责领取圣旨,然后向下传达;“门下封驳”,即门下省负责谏诤,以匡正朝廷决策的失误或过失;而“尚书奉而行之”,是指尚书省奉旨负责决策的执行和落实。从历史看,尚书省形成较早,因为尚书省权力过大,才后设中书省和门下省,其目的就是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尚书省的组织机构也最为庞大。唐代尚书省领管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等六部,下辖24司。也就是说,相当于现代的人事权、外教、军权、司法权、民政、工程安排等权力,是均集中在尚书省的。此外,中书、门下二省都设在宫内,只有尚书省设在宫外。也就是说,尚书省具有实际执行权,其管理活动的空间也比较大,而中书、门下两省都是在皇帝眼皮下做事,只能做一些上传下达、建言谏诤的事情,并无实际权力。

关于唐朝三省的作用和地位,唐朝三省中哪个最有实权,也就是哪个权利大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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