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点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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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点刑狱

大家好,关于宋朝点刑狱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提点刑狱什么意思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提点刑狱司官大吗
  2. 提点刑狱什么意思
  3. 宋朝湖南提刑是什么官

[One]、提点刑狱司官大吗

〖One〗、提刑大,知府属于从四品。提刑是一般都由从三品以上的京官官员兼任。

〖Two〗、提点刑狱司是官署名。是宋代中央派出的“路”一级司法机构,简称“提刑司”、“宪司”、“宪台”。监督管理所辖州府的司法审判事务,审核州府卷案,可以随时前往各州县检查刑狱,举劾在刑狱方面失职的州府官员。

〖Three〗、宋太宗端拱元年(988),始于诸路转运司置提点刑狱司,后设专司。掌本路郡县之庶狱,核其情实而覆以法,督治奸盗,申理冤滥,并岁察所部官吏,保任廉能,劾奏冒法。设提点刑狱公事为长官,兼以文武臣充任[1]。后屡经废置,至仁宗明道二年(1033)始成为常设机构。神宗熙宁六年(1073)各增设检法官。哲宗绍圣(1094-1097)初,令兼管坑冶事。南宋又设干办官。孝宗乾道八年(1172),又兼催督经总制钱。金朝亦置,掌监察官吏,体察廉能赃滥,以行赏罚。兼掌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设于中都西京路、南京路等九路,统称九路提刑司,设提刑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诸职。因职权极重,号称“外台”。承安四年(1198)改称按察司

[Two]、提点刑狱什么意思

〖One〗、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是宋朝时期的一个官名。该职位的主要职责是掌管所辖地区的监狱和诉讼事宜,确保其公正、公平,同时还要对囚犯进行审问和调查,并对案件进行详细的审查和判断。

〖Two〗、此外,提点刑狱公事还要兼管官吏的举荐和监察,对官员的行为进行纠察和弹劾。

[Three]、宋朝湖南提刑是什么官

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官,是中国宋代特有的一种官职名称。相当于现在的法医这一概念。提点刑狱公事是提点刑狱司(简称提刑司)的长官,由朝廷选派,三年一换。提点刑狱司是“路”级的司法机构,主要掌管刑狱之事,并总管所辖州、府、军的刑狱公事、核准死刑等,也有权对本路的其他官员和下属的州、县官员实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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