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三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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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三复奏

其实唐朝的三复奏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唐朝时六度日本宣扬佛教为当时两过邦交做出最大贡献的是,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唐朝的三复奏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块儿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求唐朝封妃封后的诏书形式,还有赐婚的诏书一般怎么写
  2. 唐朝法律制度
  3. 唐朝时六度日本宣扬佛教为当时两过邦交做出最大贡献的是

[One]、求唐朝封妃封后的诏书形式,还有赐婚的诏书一般怎么写

〖One〗、在古代,无论是分封妃嫔还是赐婚,比较好都要在圣旨上注明奉皇太后懿旨或慈谕令。

〖Two〗、如,朕奉皇太后慈谕,某国公女某氏,恪恭久效于闺闱,升序用光以纶綍,咨尔某氏之女也,秉性端淑,持躬淑慎。温脀恭淑,有徽柔之质,柔明毓德,有安正之美,静正垂仪。动谐珩佩之和、克娴于礼,敬凛夙宵之节、靡懈于勤。太后躬闻之甚悦,兹特以指婚丞相某某某,责有司择吉日完婚。钦此。

〖Three〗、古代女子当以德行为重,无论你容貌才能有多出众,都不能书写于圣旨之上,那样显得轻佻不庄重。

[Two]、唐朝法律制度

〖One〗、唐朝的立法活动前期以修律为主,后期主要是编敕与制颁刑律统类。先后制定了《武德律》、《贞观律》、《唐律疏议》、《大中刑律统类》、《开元律》及《开元律疏》,还有《大中刑律统类》。它们被统称为“唐律”。

〖Two〗、唐律内容涉及刑事、民事、经济方面的内容。在刑事方面,主要罪名有危及封建国家政权、有损皇帝尊严罪,如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造妖书妖言等罪,有悖逆封建家庭伦常罪,如不孝、不睦、不义等,有官吏失职、渎职、擅权、贪赃等犯罪,如擅离职守、泄漏机密、以权谋私、枉法贪赃等。此外还有触犯封建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罪,危害公众、妨碍城市和市场管理罪,侵犯人身罪,侵夺财产罪等。

〖Three〗、唐朝刑罚制度主要是五刑,即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共20等。除“十恶”等一些严重的犯罪外,在许多情况下,可以用铜来赎五刑。

〖Four〗、唐律是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Three]、唐朝时六度日本宣扬佛教为当时两过邦交做出最大贡献的是

〖One〗、(687~763)唐代僧。又称过海大师、唐大和尚。乃日本律宗之始祖。广陵江阳(江苏江都)人,俗姓淳于。早岁出家学律及天台,又至长安、洛阳参学,后归扬州,于大明寺讲律传法。开元二十一年(733,日本天平五年),日僧荣睿、普照等来唐留学,见中国戒律之盛况,遂于天宝元年(742)请师东渡弘传律法。

〖Two〗、师深感日本乃佛法兴隆有缘之国,遂决心赴日弘布戒律,时请随往之弟子有祥彦、道兴、道航等二十一人。然五次东渡,皆因国人不舍高僧东游,又遭受海贼、暴风等而未能成行,其间颠沛长达十一年之久。后虽双目失明,却不稍减其赴日之志。

〖Three〗、天宝十二年,日本遣唐使藤原清河等人复请师东渡,是为第六次启航,时与师同往者有法进、昙静、思托等十一人,师年六十六。日本天皇遣使慰问,并诏赐‘传灯大法师’之号。遂依道宣之戒坛图经,于东大寺毗卢遮那佛前营建戒坛,师亲为君民上下传授菩萨戒,又为日僧重授戒法,此为日本登坛授戒之嚆矢。其后,于大佛殿之西创立戒坛院,又于院北建构唐禅院,盛化四众。

〖Four〗、日本天平胜宝七年(755),师受赐新田部之邸,乃建寺为结界之道场。次年,师受任夏大僧都,未久,任大僧正,然师以教务繁杂之由请辞。天平宝字元年(757),敕赐‘大和尚’之号,并赐予备前国水田一百町,乃于上园地启建伽蓝。寺成,敕赐‘唐律招提’之额。不久,诏筑戒坛,并敕天下入此学律受戒,乃成为授戒传律之根本道场。此外,师复奏请于下野药师寺、筑紫观世音寺启建戒坛,由是,律法大兴。天平宝字七年,师面西结跏趺坐示寂,世寿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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