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刑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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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刑法原则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宋朝的刑法原则的问题,以及和宋代代表性刑法是什么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下面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元朝刑法和宋朝的区别
  2. 宋代代表性刑法是什么
  3. 宋朝初期在后周显德邢统的基础上制定的本朝刑律是

[One]、元朝刑法和宋朝的区别

〖One〗、宋朝的基本刑罚仍为五种,但在应用上有变化。徒、流刑皆附加杖刑。流刑还要在犯人脸上刺字,叫做“刺配”。宋朝把流配犯人发往西北地区服军役,或服劳役,叫做“配隶”,有的也称“配军”。罪犯要带枷发遣,枷重一百五十斤,犯人常不数日而累死。死刑在律文中虽只规定斩、绞刑二种,但在处置“谋反”等重罪时,往往使用族诛、磔、首、凌迟等酷刑。凌迟刑“皆支解割,截断手足,坐钉立钉,悬背、烙筋及诸杂受刑者,身具白骨而口眼之具尤动,四肢分落而呻痛之声未息。”吓人!

〖Two〗、元朝刑罚多法外用刑,特别是对汉族人民滥施酷刑,并且恢复肉刑,把惨绝人寰的凌迟刑正式入律。元朝的肉刑有劓、黥、墨、截手。断舌、断腕等。死刑有斩、凌迟、醢、枭首、剥皮等。剥皮刑是以前所没有的。

[Two]、宋代代表性刑法是什么

〖One〗、宋代的代表性刑罚是刺配。刺配是我国唐末五代以来出现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方法。北宋时,统治者沿用和发展了后晋以来的刺配之刑,作为对死刑的宽宥。刺配之刑成为集刺面、杖刑、流配三种处罚於一身的重刑,仅次於死刑。

〖Two〗、北宋时,统治者又实行折杖法,以杖刑代替原来的笞、杖、徒、流四种刑罚的执行。但同时又沿用和发展了后晋以来的刺配之刑,作为对死刑的宽宥。刺配之刑成为集刺面、杖刑、流配三种处罚于一身的重刑,仅次于死刑。

〖Three〗、宋代的刺配按罪轻重的不同而不同,分为刺配本州、邻州、500里、1000里、2000里、3000里及沙门岛等不同等级,刺面也分为“大刺”和“小刺”。凡犯重罪的,就把字刺得很大,而且根据不同的罪行,所刺的形状也不一样。

〖Four〗、如,宋朝曾规定:凡犯盗罪,刺环于耳后;处徒刑、流刑的刺方形;处杖刑的刺圆形,三犯杖刑移于面,“径不过五分”。后来又规定,“凡强盗抵死特货命之人”,在额头上要刺强盗二字,余下的字分刺两颊。所刺内容除“选配某州(府)牢城”外,也有把其犯罪事由等刺于脸上的。

〖Five〗、到了配所后,所服劳役的种类很多,而大量的是充当军役。服役也没有一定的期限,因为宋代大赦多,几乎每两三年就有一次。每次大赦,由主管刺配犯人的官吏将配役者的情况上报,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或服役期间表现较好的,可以释放回家;而罪行严重的,则要终身服役。

[Three]、宋朝初期在后周显德邢统的基础上制定的本朝刑律是

《宋刑统》。 《宋刑统》的体例,仿照唐末的《大中刑律统律》、后唐的《同光刑律统类》和后周的《显德刑律统类》而制定。后来,由大理寺刻板印刷发行全国,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不过,《宋刑统》和唐律一样也是十二篇,除了个别要避讳的字外,内容和唐律竟然基本一致,可见唐律对于《宋刑统》巨大影响。除了大量本朝的诏敕外,也收录了唐朝的一些法令和诏敕,作为借鉴。五刑制度也是沿用了唐律的规定,其他有关定罪量刑的规定如议、请、减、赎等也和唐律相同。但宋朝的刑罚也有了一些变化,如凌迟刑的开始合法化就是在宋仁宗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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