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租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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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租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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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宋代租佃制迅速的独特原因是
  2. 永佃制与租佃制区别
  3. 租佃制经营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One]、宋代租佃制迅速的独特原因是

宋朝实行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大地主土地发展迅速,农民大规模失去土地;商品经济的发展。

[Two]、永佃制与租佃制区别

〖One〗、租佃制产生于我国战国时期,到宋代日益普遍,明清时期租佃关系进一步发展。在租佃关系下,国家、地主对佃农的人身控制逐渐减弱;租佃制下,主佃双方订立契约,分成租、定额租以及货币地租的纳租形式,佃农获得永久租佃权利等都有助于提高佃农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同时,上述因素也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商品化发展。

〖Two〗、永佃制是农民依约向地主交纳地租、永久佃种地主土地的一种租佃制度。其特征是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永久分离。在这种租佃制度下,土地分为田底与田面(亦称田骨与田皮,里子与面子,下盘与上盘等)两部分。地主占有田底,其权利是向佃农收租;佃农占有田面,其权利是永久使用土地。前者称为“田底权”,后者称为“田面权”。田面权可以继承,也可以出租或出卖。其费用一般低于田底权。地主的田底权,可单独转让,不影响佃户的田面权。一般是在灾荒或战争之后,地主为了招民垦荒,给农民以永佃权。

〖Three〗、二者主要区别: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是否同时在地主手里,这就决定了封建社会的社会关系在悄然的发生改变,农民对地主的依附能力正在变弱,造成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生产力水平得以提高,但同时土地兼并现象也逐渐开始凸显

[Three]、租佃制经营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One〗、租佃制经营起源于古代社会的农业生产中,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私有制的形成,租佃制逐渐成为主要的土地经营方式。

〖Two〗、在农业社会中,地主与佃农之间形成了一种地主出租土地,佃农耕种土地并交纳租金的关系。

〖Three〗、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制度的变革,租佃制经营也不断调整和完善,逐渐演变成为现代农业中的土地租赁和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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